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24-08-19

标题:父母一方落户天津集体户,孩子可以在天津参加中考吗?

孩子目前在天津这边上八年级,母亲已在天津落户集体户,但未购房,孩子可以继续在现在的学校参加中考吗?如果一定要购房才能参加中考的话,因地处于静海区与滨海新区交界的地方,如在滨海新区购房是否可以不用转学而继续在现静海区的学校就读并参加中考?

反 馈

回复部门: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4-08-26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区教育局已与您沟通,说明相关情况,按照天津市现行政策,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已在我市就读并具有本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只可报考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和各类中职学校;静海区学籍的学生在中考报名前取得滨海新区户籍,考生在学籍校参加中考报名,报名时可以选择在静海区升学也可以选择回户籍区滨海新区升学,具体以市中招办当年出台的报名文件为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静海区教育局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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