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已经转交到有关部门,因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理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处理结果我们会在二次回复中给您答复,请您耐心等待。
武清区
2024年8月15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根据双方签订的《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合同第8条对合同第十二条(商品房权属登记)的补充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720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房地产权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提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该项目交房日期为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4日,根据合同约定,并未存在违约情况。据悉该项目开发企业已在申报产权办理手续,请您耐心等待。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武清区黄庄街道办事处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