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补充昨日咨询材料:小区的物业构成
尊敬的政府同志:
昨日我反映的关于荣锦园小区前期物业费超标的事情,有一点没有说明白,就是荣锦园小区前期物业费的的构成,现在补充如下:我住的是小高-12层到顶的住宅楼,旁边还有几栋大高层。荣锦园物业公司-荣万家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给我们业主规定的前期物业服务费总价为每平米3.3元,但是没有提及其中的详细费用构成,于是我就此向政府申请了信息公开,政府主管部门便把物业公司最早拟定的《天津市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发给了我,合同中的第六条明确了上述3.3元物业费的构成:基础物业管理服务费2.47元+电梯等机电维护费0.84元。此项条款内容与静海区住建委物业办对荣锦园前期物业费构成所给的答复完全一致,由此可以看出,我们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中的基础价格2.47元已经大大超出了
【2015】541号法规文件所规定的政府指导价的最高上限(一级标准1.2元,上浮20%,最高也就是1.44元而已)。属严重违反了政府指导价的强制性规定。特此说明,请求政府同志明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