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董* 提问时间:2024-07-31

标题:新湾花园北园楼顶漏水 物业不负责维修

新湾花园北园 43号楼2单元 楼顶漏水已经2年,每次下雨都有雨水通过阳台流入室内,咨询过物业,物业说他们不负责楼顶维修,需要上报给政府批复相关维修资金才能维修。请问1. 物业是否负责楼顶维护?2. 如果物业不维护的话政府需要走什么流程批复相关维修? 多谢。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4-08-07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新湾北园43-2-602董先生报修南阳台漏雨属于24年屋面,按照漏房维修的处理流程,业主家房屋漏雨,物业进行入户现场查看,需上报审批同意后,对漏雨户进行维修。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武清区杨村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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