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由** 提问时间:2024-07-26

标题: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保登记错误不解决问题行

2007年11月企业和职工签合同交社保,由于河西社保中心没有审核特点人群的真实信息,把我正常的城镇职工社保给登记成了特定人群变成了农籍职工导致没有养老等一系列保险,向河西社保分中心多次反映答复说那年就是不审核特点人群身份信息,没有责任,也不帮忙职工解决社保问题!在2008年6月我在职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河西社保中心给企业做了社保减员,也没有审核相关退工和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24-07-30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建议市民确认2007年11月至2008年10月的劳动关系后,由用人单位提出补缴费申请,审核通过后为其办理养老保险补缴业务。如单位拒不配合补缴,本人可通过向税务部门投诉来维护其合法权益。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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