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24-07-25

标题:综合执法局空调外机破坏小区环境

情况描述:

我是天津市静海区清波苑南苑的业主,清波苑南苑布局是1.2.3.4号楼一二层为临街商铺,楼上是住户。2024年7月22日发现,静海综合执法局进入3号楼临街商铺,并在二楼打眼,将6台空调外机直接放在了地面草坪上。

存在危害:

1.破坏了小区的整体环境

2.施工与原设计不符

3.空调外机放在草坪上存在安全隐患

个人诉求:

1.按原设计,空调外机安置在预留位置

2.打眼处恢复原状

反 馈

回复部门: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4-08-15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目前区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请您关注二次回复。

 

静海区

2024年8月2日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朝阳街道已将室外机迁移至社区、物业、地产三方共同商定的合适位置。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静海区朝阳街道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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