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马** 提问时间:2010-09-08

标题:渔阳宾馆婚宴的问题

我的儿子和儿媳二人于2010年1月在天津蓟县渔阳宾馆预定9.27结婚喜宴,在得到没有任何问题,可以订婚宴的准确答复下,开始准备婚礼,到现在8个月有余。结果在2010年9月7日告知某相关部门于同一天要举办旅游节活动,需要占用我们的婚宴大厅,现距离结婚仅有十几天时间,对于我们普通百姓来说结婚是一辈子的大事,准备一场婚宴需要不少人力物力,如今万事俱备,这件事可谓晴天霹雳,所以9月8日我们于宾馆方协商,有无补救措施,宾馆方回答没有,也拒绝任何补偿。态度十分强硬,我们作为消费者作为普通百姓,可以说没有任何对抗能力,在此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给予帮助

反 馈

回复部门:蓟州区 回复时间:2010-09-13 是否超时:

尊敬的马**网友:

关于您所提的“ 渔阳宾馆婚宴的问题”,由于举办旅游节活动,致使您所定婚宴取消,给您带来不便我们表示非正常理解。您可以依据合同协议上的规定,对宾馆进行索要赔偿。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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