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Z2线8标段所在区域噪声严重超标,能否审批和开工
天津市轨道交通z2线一期工程8标段观景路站~洞庭路站区间存在:1、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2、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应当参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82号)第十一条,对《天津市轨道交通 Z2 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是否应做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天津市轨道交通z2线一期工程8标段观景路站~洞庭路站区间存在:1、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2、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应当参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82号)第十一条,对《天津市轨道交通 Z2 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是否应做出不予批准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