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转至区住房建设委和文昌街道办事处核实处理。
据区住房建设委和文昌街道办事处反馈:万华园小区物业用房开发建设单位已移交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也安排有工作人员在此办公,并未被其他人员使用。万华园被工人居住的配建房屋属开发企业自有的经营性公建,不是非经营性配套公建。针对非经营性配套公建移交问题,区住房建设委已督促开发企业整改,并将于近期再次查验整改落实情况,如达到相关要求,将组织相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
区住房建设委和文昌街道办事处已安排工作人员与您进行联系和解答,如您需详细了解,可直接咨询区住房建设委(电话:29141950、29191698)和文昌街道办事处(电话:60253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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