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24-07-14

标题:小黄庄村委会大棚土地,费用问题

2016年扶贫小组为河北屯镇小黄庄村建

了32座二暖棚,我们家 2017 年从村委

会以每个大棚21000元价格承包了5座,其他人也承包了一些,但是还剩下16座无人承包。第一:我们种了一年大棚发现不长庄稼,我们就不想种了,也没交合同里的所谓的土地流转费,就等着村委会终止合同,但是村委会也没有找我们,直到现在让我们补交每年每亩一千元。第二:剩下的16座大棚荒废了三年,在2020.9被村里其他人承包,他们承包费用没有公开和我们承包费不同。第三:由他人承包费荒废的16座大棚在2023.9拆除变卖。

请问,第一村委会土地荒废浪费三年多应追究谁的责任?

第二:村委会给我们的承包价格和后面承包16座大棚价格不一样,村委会资产是否可以根据不同人卖出不同价格?

第三:2017年建好的扶贫大棚2023年拆除变卖是否可以?

第四:村委会现在要我们交2017年到2024年所谓的土地流转费是否合法?

附件: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4-07-23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情况不属实。第一:小黄庄农业大棚一直有人承租种植,不存在撂荒问题。第二:村委会第一批承包价格是经过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会决定的,并且和承租人签订了合同。第三:大棚拆除是由于老化严重,已无法正常使用,走的固定资产报废手续,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第四:2017年到2024年的土地流转费合理合法,该承租人已经同意上交土地流转费。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武清区河北屯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3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