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孟** 提问时间:2024-07-13

标题:天津市物业管理具体标准咨询

以前可以在住建委网站上搜索到《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建立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制度的通知》,但此制度在2023年左右已废止,网站上已经看不到目前有效的类似公开制度。

请问现在是否有其他替代制度在网络上公示?

公民如何了解这些内容?

因为该标准允许公民清晰地看到天津市对物业的硬性要求,并能够针对物业的违规行为进行监督。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24-07-22 是否超时:否

孟**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经了解,您反映的《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建立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制度的通知》已于2023年废止。为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构建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2023年12月29日,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了《天津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津住建发〔2023〕6号),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有关内容在此文件中有相关规定,您可登录天津政务网和市住建委官网查询。

此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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