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24-07-12

标题:关于钻井用液气分离器是否作为特种设备管理的咨询

油田钻井过程中液气分离器(钻井液循环系统中的设备之一,其作用是将从井筒中返出的液体分离为泥浆和气体,分离出的泥浆返回泥浆罐循环使用,分离出的气体排放或燃烧)日常是否应按特种设备管理,使用单位是否应向天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24-07-16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反映事项,我委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已经与您电话联系,对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释和答复。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支持与关注!请您对本次回复进行满意度评价!

 

市市场监管委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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