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网友:您好!
您于7月9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民零距离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雏鹰企业贷款奖励及瞪羚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和领军培育企业股改奖励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19〕17号)中,曾有关于瞪羚企业股改奖励支持政策,但是文件已于2021年废止。根据《市科技局 关于印发天津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和领军培育企业评价与支持办法的通知》(津政规〔2021〕3号)文件,首次入库评价为瞪羚企业的,可以享受享受最高20万元一次性财政奖励,无股改相关支持政策。
以上答复已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并得到您的认可,若还有疑问,请与我们联系,联系人:崔尧,联系电话:58832968。
感谢您对天津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