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转至区卫生健康委、公安蓟州分局、区医保局核实处理。
据区卫生健康委、公安蓟州分局、区医保局反馈:针对生育建档问题,居民居住地的辖区中心卫生院(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不受户籍及婚姻状况影响。针对出生落户问题,可以非婚随父或随母登记户口。针对新生儿保险问题,无户籍的新生儿参保,其母需先办理天津市居住证,再到居住地党群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缴费。
上述单位已安排工作人员与您进行联系和解答,如您需详细了解,可直接咨询区卫生健康委(电话:82829022)、公安蓟州分局(电话:82803060)、区医保局(电话:6035805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