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24-06-19

标题:关于小月兽药销售有限公司违法摆放广告牌的问题

此公司门口长期摆放移动式广告牌,根据《天津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相关内容,摆放户外广告牌应由所在区、县市容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此广告牌无任何手续,根据上述规定中第二十五条,擅自设置户外广告或者设置的户外广告不符合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技术规范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强制拆除,并可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属地执法部门长期漠视不理,只有在举报时才去现场检查,检查时小月兽药公司会把广告牌收入屋中,检查人员走后又摆放出来,执法部门说没有办法彻底解决,此种循环往复,不算是对抗法律么?不能彻底解决么?不能处罚么?我想问,此公司改了再犯,犯了再改,如此循环往复,执法部门就这样管理么?6月初已举报过,属地执法部门回复说每天都在检查,而且检查后就会管理,但我有证据证明属地执法部门不是每天检查,至少从6月初至6月19号算起,此广告牌一直摆放在门口,检查人员只去过一次,还是因为举报才去的。请相关部门真正的解决此问题,而不是为了被动地回复举报件。(小月兽药销售有限公司有两个门店,隔街相望,两个门店都有违法放置广告牌的行为,请一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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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4-06-27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经与该店铺经营者沟通,该店铺房屋租赁合同已到期,不再进行经营活动,不再摆放广告牌匾。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武清区河西务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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