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本人申请的骏瑞房地产行政履职处罚没有最终回复
本人向西青区住建委申请关于中骏雍景府开发商,即骏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将本人房款全部纳入资金监管账户一事。根据区住委回复,没有执法权,已移交到市住委房屋市场管理处进行最后的处罚决定,经查编号为0871 骏瑞房地产。已经进行了处理,并且本人多次拨打处里电话无人接听,且尾号31的电话接通后是杂音,至今无法联络经办人员。打通一次30的电话,说已经告知经办人员王宇(同音)尽快回复,至今未有音信。再次向西住委市场科确认,该件至今未得到市委批复。目前本小区别墅区基本处于无人管理状态,且该开发商有多处法律诉讼案件。本人的房款仅有不到百分之30进入监管,房屋质量堪忧,请市委尽快做出行政处罚,并重点监督此案件。房屋经过多次泡水,反梁,房屋开裂无修缮,已有危险迹象,请市委进行重点监督和督办,确保业主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