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小区物业费收费标准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调整
您好,天津市发改委于2024年4月9日发布《天津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清单》中住房物业管理费规定:“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和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中准价格标准:一级1.2元/月平米,二级0.9元/月平米,三级0.7元/月平米,四级0.5元/月平米(在中准价格基础上,可上下浮动20%)。”请问这个价格具体实行时间是何时?是否会下发红头文件给各物业公司?现有已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小区,是否依规同时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