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徐** 提问时间:2024-06-12

标题:关于市内六区套数认定的问题

我已婚,夫妻名下有一套房(在河东区)自住。我的户籍和我父母在一起,父母年龄超过60岁,且我父母名下没有房产。爱人的户籍和他的父母在一起,他父母另有房产。现在我夫妻想在购以一套房改善,这种情况在买房可否认定为首套房?享受首套房贷款政策。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24-06-18 是否超时:否

徐**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我委工作人员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 告知在市内六区再购买一套住房,由于符合在同一户口本上有60岁以上老人,可核减一套,可认定为首套住房。

此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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