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古海道街边施划停车位无法有效利用的投诉
一、现行依据: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第211次常务会议通过的,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的《天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中的第七条:本市鼓励对违法停车、违法从事停车经营、擅自设置障碍物等行为进行举报,鼓励开展维护停车秩序等志愿活动,倡导合理用车、绿色低碳出行。
第二章停车场规划与建设中的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道路停车泊位,不得在道路上使用地桩、地锁、锥筒等物体妨碍车辆停放和通行。
第五章法律责任中的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擅自设置道路停车泊位,或者在道路上使用地桩、地锁、锥筒等物体妨碍车辆停放和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二、现存问题:
古海道两侧,有古海里、新城小区、美好里等社区,还有菜市场等配建,还有两侧的临街商铺。小区内停车位紧张,菜市场也没有给商户预留停车位。
目前的停车状况是:
1、古海道两侧商户用于运货的货车常年停放在车位,并且存在两辆车共占三个车位的问题。
2、用破旧三轮车、电动车占用车位,阻碍正常停车。将“停车障碍物”与街边护栏用锁链连接,移动不了,达到阻碍停车的目的。
3、有些来买菜的人,因为车位紧张,将车临时停放在古海道的左侧(单行路右侧施划停车位),造成早晚高峰堵车严重。
三、亟待解决:
希望河西区政府领导关注并且挂甲寺街道办事处领导予以重视,切实解决民生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