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24-06-07

标题:小区物业刁难业主,不配合安装充电桩

本人是东丽区东丽湖北大资源观澜御景庭院小区业主,购买了新能源汽车,在申请充电桩时,小区物业以各种理由不配合,多次沟通无果,导致充电桩一直不能安装,严重影响了我的日常生活,被逼无奈只能前来求助,希望区领导能给百姓分忧,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东丽区 回复时间:2024-07-06 是否超时: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

2024年6月18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东丽湖街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给您:

经街道核实,物业表示因您欠缴两年物业费,无法向您提供充电桩安装证明的服务。物业公司表示如您可以先缴纳半年的物业费,物业可以向公司进行申请。该情况街道工作人员已向您进行了反馈,您不认可。经街道和社区多次与物业及您进行调解,物业公司和您均不认可调解结果。后续街道将进一步调解,争取双方早日达成一致。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东丽湖街

2024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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