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24-06-04

标题:东蒲洼综合执法大队对举报事件不按期执行

东蒲洼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对举报件DH20231211011642不执行,该举报件已超过6个月复议期,东蒲洼综合执法大队存在不作为行为。

举报件DH20231211011642对应的政民零距离编号0004560462978武清人民政府留言编号4560462。

举报件:DH20231211011642内容为市规划资源局武清分局给出结论,新城悦隽央著(悦荣花园)20号楼与21号楼中为绿化,并非儿童游乐场,儿童游乐场及场内设施属于违章建筑。

要求东蒲洼综合执法大队立即执行对违建进行拆除。

东蒲洼综合执法大队对举报事件不按期执行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4-06-13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街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已到举报地点进行执法检查,已告知开发商提供不是违建相关证据,现综合执法大队正依法调查核实中,后续将依法进行处理。并安排人员错时上岗,加大该区域的巡查力度,发现违法行为立即处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武清区东蒲洼街道办事处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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