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咨询武清区海河英才落户被驳回
尊敬的工作人员:
您好。
我于2024年3月初来津发展,目前在津的工作社保已缴有3个月,我于5月6日申请海河英才“技能型人才”落户,公安和教委窗口已通过,9日收到人社部门的驳回短信:“公司注册地址为虚拟地址,请您提供公司实际运营地址”。电话咨询工作人员反馈说需要提供现公司实际经营地址所在区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驳回短信提示只说提供公司实际运营地址,2024年5月23日重新提交,附带公司实际运营地址和平区,现公安部门和教委部门已经通过,人社部门从5月23日到今6月3日未回复,本想在6月21日30周岁前把落户事情办妥,孩子幼升小上学问题也能够解决。
现在想在线上通过人社部门的话,必须让公司在实际运营地址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