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杨** 提问时间:2024-05-31

标题:积分申报配偶社保满24个月,没有加分。

配偶社保已经连续在津缴纳单位社保超24月,积分申报没有加20分。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24-06-07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与市民电话联系,依据《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的通知》(津发改社会规〔2021〕13号)中“婚姻情况”指标规定:已婚,且夫妻双方均为本市在职职工,积分申请人配偶在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 险累计满24个月(20分)。向市民讲解政策,目前分值复核工作正在进行中,复核结果将统一在居住证积分专栏网站公布。请市民关注分值复核结果,市民表示已了解。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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