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有物业、无业委会、公共车位小区无法安装充电桩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天津市东丽区华明家园禾园居民,本人于2024年5月1日左右购买纯电车一辆,想从小区内安装充电桩,被物业告知需全小区业主签字并达到2/3人员同意,通过与华明街道、居委会、市发改委沟通得知根据《发改能源[2016]1611号》文件第4条有固定车位业主应装尽装,但该文件未提及无固定车位小区应如何安装,市发改委给出的解决方案是可向业主委员会申请,但华明所有小区并无业主委员会,物业给出的解释是需要我们自己找全小区的人签字,寻求居委会的帮助,居委会给出的解释是与居委会无关,根据《津发改工业(2023)267号》文件第6条中提出,物业、业主委员会等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应积极配合拥护安装充电基础设施并提供必要协助,目前让业主自己找全小区签字的解决方案我个人认为并不合理,希望能解决全华明及有同样情况的小区不能安装充电桩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