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谢** 提问时间:2024-05-27

标题:河北户籍社保,能否买和平区公产房?

河北石家庄户籍,在河北省石家庄缴纳社保、公积金、个人所得税,能否买和平区公产房?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24-06-04 是否超时:否

谢**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根据津住建发〔2019〕4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印发天津市直管公产房屋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管公产房屋不得转让使用权或者变更承租人:申请受让或者承租的个人没有本市常住居民户口的不得承租直管公产房屋。

此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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