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陈* 提问时间:2024-05-27

标题:建议取消和平区拆间房学籍挂钩资格和人口的疏导

尊敬的郑伟铭区长:

您好!

关于和平区拆间房的学籍属性问题,建议从和平区的现有资源的支撑程度去考虑,建议全面取消不具备居住功能和不发生居住行为的拆间房的学籍资格。理由如下; 1. 拆间房是历史过渡的产物。很多购买拆间房的业主,仅仅是为享受和平教学资源,其家庭并不真实居住在拆间房内,给本来面积不富裕的和平区交通带来不必要的拥堵和压力,尾气排放和嘈杂的人流与和平区的环境定位严重不符;2. 和平区也的确要正视全区规划的问题了,由于大量的老旧小区的存在,大量的拆间房引来几倍于房间面积的人口,这必然会降低和平区的居住体验,与五大道风貌区也不相匹配,同时也增加了各种资源压力和舆论压力,所以,建议可以考虑将部分老旧小区进行腾退改造,适合改造的进行提升改造,不适合的进行整体腾退,重新规划和平区的整体布局。3. 建议逐步弱化和取消拆间房学籍,把更好的资源给正规的小区。由于实验小学等重点小学坐落的地理位置,导致很多生源是拆间房的生源,这些生源有的是外区来上学,有的是外区居住和平区租房,这可能会影响到和平区的整体生源质量和教学水平发挥,建议像实验小学等重点小学与周边的拆间房学籍脱钩,降低拆间房炒作热度。 抓紧出台相关政策,明确拆间房和学区房的区别,做好和平区人口的疏导。

以上建议,谢谢参考!

反 馈

回复部门:和平区 回复时间:2024-06-04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和平区教育局办理。感谢市民的建议,和平区教育局非常重视。目前小学入学政策:根据《关于做好年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以及根据《天津市和平区小学就学和初中入学政策调整办法》,“小学一年级登记入学,须持有与和平区户籍地址相同的房产满三年,持有房产满三年时间截至入学当年的8月31日”,且“私产房屋须持有全部产权,持有时间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签章日期为准”。针对您的建议,我区会作为今后工作参考。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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