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石* 提问时间:2024-05-27

标题:偶发单次劳务费会影响积分落户吗

社保已经在天津,但是今年 24 年 4 月份收到一笔劳务报酬,甲方公司在北京,对方个税申报也在北京,像这种稿酬、劳务费属于偶发的单次收入,这种收入会影响明天的积分落户吗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24-05-3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2024年5月28日工作人员与市民电话联系了解具体情况,依据《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21〕15号)第二十条“各办理部门应当严格审查申请人及提交居住证积分申请的用人单位所提交材料,必要时可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包括个人收入税务申报明细、合同等,单位和个人应予以配合。”工作人员向市民讲解现行居住证积分政策规定,市民表示已了解。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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