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24-05-24

标题:天津市引进博士专项资助政策咨询

根据《天津市“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引进博士专项资助实施细则》(津人才办〔2021〕3号),现将有关引进博士专项资助政策公布如下:资助对象为2021年10月1日以后,我市重点支持的产业链企业(信创、高端装备、集成电路、车联网、新能源、航空航天、新材料、汽车及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中医药、绿色石化、轻工等)全职引进的博士(非在职),每人给予20万元奖励资助,由市人才发展基金、人才所在区各出10万元,经费分5年平均拨付。

您好,本人是2024年6月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未来将在天天津工作生活,即将与事业单位签订合同,请问如何判断是否属于此项资助范围对象?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24-05-30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与市民取得了联系,就市民留言咨询的问题进行了沟通,市民已了解。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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