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咨询创业房租补贴相关问题
咨询市人社局关于《天津市创业房租补贴管理办法》的两个细节问题,请工作人员在此页面通过文字方式予以解答,谢谢!
1.关于“企业创办人”身份变化,本人目前为我是高校“在校生”,今年6月中旬将从高校毕业,转变为高校“毕业生”。那么我在申报第二季度租房补贴时,针对六月份的提交材料,是否仍能够以“在校生”身份申报6月补贴(即无需提供本人六月社保缴纳证明)?
2.《方法》中提到申领租房补贴需要提交“生产经营凭证等材料”,那么请问“生产经营凭证等材料”具体应包括哪些内容?①是否企业必须开具了发票才能证明企业进行了生产经营?②企业经营收入达到多少才能证明企业进行了生产经营?③企业除了开具发票,是否有其他方式能证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希望市人社局能给出相应答复,对各区标准进行统一,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