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反映水务局招聘考试中考务人员不合法判定考生违纪情况
注:本次留言与他人不同,且人社局为直接责任机关,烦请不要删除我的留言。反映河西区尖山路100号天津小学(尖山校区)的考务人员(其称自己是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的)不合规定判定考生考试违纪。5月12日我在该小学参加水务局招聘考试,在下午的综合应用知识考试中,我没有违纪,该校考务人员却告知我违纪,说我在开考前答题了,烦请主管部门查看监控录像,我并未翻阅试卷,既然没有翻阅试卷,又怎么算是答题?从何判定我违纪?根据人社部35号文规定,“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经提醒仍不停止的”视为违纪。第一,我全程按照广播要求并未翻看试卷,更没有提前作答,该考务在考场中直接收走我的草稿纸,并在考试结束后的交谈过程中不经查证说我不可能没有看试卷,强行认定我为提前作答。我想问提前作答如何定义?我连考题都不知道作答什么了?第二,文件规定是提前答题,且经提醒仍不停止的才算违纪,按照规定,即使我有无心之举,考务也应当进行提醒,经提醒仍不停止的才算违纪,但是当时并没有任何人员提醒我而是直接判定我违纪,这不符合程序。因此,考务做法完全不合法,故此申诉,烦请贵单位人社部门秉公处理,取消违纪信息,还考生一个公道。如需取证,本人有考试结束后与考务交谈视频可佐证。本人承诺以上言论均为事实,如有差错愿承担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