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宋* 提问时间:2024-05-12

标题:关于水务局招聘考试过程中的问题

反映河西区尖山路100号天津小学(尖山校区)的考务人员(其称自己是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的),5月12日我在该小学参加水务局招聘考试,我没有违纪,该校考务人员却告知我违纪,说我在开考前答题了,烦请主管部门查看录像,我并未提前在答题纸上答题,从何判定我违纪?根据人社部35号文规定“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经提醒仍不停止的”。文件规定是提前答题,且经提醒仍不停止的才算违纪,该考务曲解法条规定,且该考务在考场上一句话没跟我说,直接收走了我的草稿纸,且当时我笔都没拿,从何判定我答题了?考务也并未按规定提醒考生不能在草稿纸上写字,我只是当时填写姓名时笔没水了,随便划拉写的,并不是答题,如果按照规定,如果考务人员看见我提前答题了,经提醒仍不停止的才算违纪,但是该考务却直接判定违纪,况且我也没有提前答题,考务做法完全不合法,故此申诉,烦请贵单位人社部门,秉公处理,取消违纪信息,还考生一个公道。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24-05-22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北方测评(天津)人才发展有限公司高度重视,立即对市民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相关情况如下:

1、北方测评(天津)人才发展有限公司严格按照招聘单位要求及相关政策规定组织此次考试,该项目考试开始前,已向全体考生播放《天津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场规则》(以下简称“考场规则”),并在考试区域内多次重申考试相关纪律,已就考试相关要求及规定,对全体考生履行告知、提醒义务。

2、经调取考试现场监控视频,并再次与现场考务人员详细核实,市民确有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动笔书写行为,已违反“考场规则”第四条“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规定,经研判,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六条第(五)目相关规定,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综上,北方测评(天津)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已就考试相关纪律及规定履行告知、提醒义务,并按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处置,不存在市民反映的“考务做法完全不合法”问题。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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