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房质量问题建委人员不顾事实听信建设单位结论,无人修
本人于23年12月21日反应的津南合茂园19号楼-1305户质量问题:1、顶棚两处楼板裂缝(楼上未进行任何装修活动和堆载行为)至今无人管;2、窗户、入户门漏风严重;3、门口公区顶棚腻子修完又掉,而且修复质量极差等。贵委人员在最新一次回复“经我委工作人员督促,目前建设单位表示:1、卧室顶棚裂缝为装修后裂缝,不在其保修范围。...窗户漏风计划将在2024年4月20日前维修完成”,时至5月11日,除入户门勉强调正但仍漏风(维修人员表示只能修到这步,漏风无能为力),其它问题无人维修!关于顶棚裂缝,贵委已入户查看,然罔顾事实,却认可建设单位结论,请问装修前未发现结构楼板裂缝,装修完后(仅在顶棚上增加了一层涂料)约1年出现了结构楼板裂缝,也是我装修造成的装修裂缝吗?我要求建设单位对此处结构楼板进行加固至设计强度,以消除结构楼板裂缝对结构安全带来的隐患!请贵委尊重事实,别再听信任何人包括我在内的结论!另相关单位这么不履行自身法律责任和义务,贵委没有任何处理措施吗?相关法律约束不了这些单位吗?请贵委严格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