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24-05-06

标题:小区物业不作为,搪塞新能源车主,阻碍安装充电桩

本人于2023年1月份与鼎泰园物业公司沟通,自购车位是否可以安装新能源车充电桩,物业回复“可以”;然而5月3日,我购置可一台新能源车,联系物业办理“申请电表的证明”,物业以“电容不足”的理由给予了拒绝,但是我通过95598咨询电力部门,对方回复“小区电容足够”,而且电力部门反馈说,我们小区有几十户想要安装新能源车充电桩,均被物业以“电容不足”“安全隐患”等理由进行搪塞、阻碍。电容是否足够难道不应该是电力部门确定吗?物业公司有什么技术和权力确定小区电力不足?我们新能源车主求助无门,当时自购车位,就是计划购置新能源车,便于安装充电桩。物业公司不负责任的做法,严重违背了国家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的大政方针,请政府部门接入调查,不能让不良企业只手遮天,妨碍老百姓的民生幸福。

反 馈

回复部门:蓟州区 回复时间:2024-05-14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转至文昌街道办事处核实处理。

据文昌街道办事处反馈: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该小区具备申请做地下延伸增箱的条件,当前物业和供电公司正在协商申请延伸增箱,待增箱完成,增加了充电桩电表接线位置,满足接线条件后,您可申请安装充电桩。

文昌街道办事处已安排工作人员与您进行联系和解答,如您需详细了解,可直接咨询文昌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60253721。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蓟州区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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