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小区物业不作为,搪塞新能源车主,阻碍安装充电桩
本人于2023年1月份与鼎泰园物业公司沟通,自购车位是否可以安装新能源车充电桩,物业回复“可以”;然而5月3日,我购置可一台新能源车,联系物业办理“申请电表的证明”,物业以“电容不足”的理由给予了拒绝,但是我通过95598咨询电力部门,对方回复“小区电容足够”,而且电力部门反馈说,我们小区有几十户想要安装新能源车充电桩,均被物业以“电容不足”“安全隐患”等理由进行搪塞、阻碍。电容是否足够难道不应该是电力部门确定吗?物业公司有什么技术和权力确定小区电力不足?我们新能源车主求助无门,当时自购车位,就是计划购置新能源车,便于安装充电桩。物业公司不负责任的做法,严重违背了国家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的大政方针,请政府部门接入调查,不能让不良企业只手遮天,妨碍老百姓的民生幸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