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24-04-25

标题:关于占用公共停车位问题,侵害主业利益

时光树小区存在占用地上公共停车位,安装个人充电桩的情况,侵害了全体业主的公共利益,导致停车车位紧张,业主间矛盾增大。请核查。如何制止,怎么解决?请明确。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4-05-08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下朱庄街道工作人员电话联系物业公司,物业公司称地上车位在收房时属于承租状态,业主认可,并且与物业达成约定(物业服务前期协议),且充电桩是业主在承租期间安装的,目前再申请安装充电桩的业主物业已不在支持并不予盖章,目前地上公共车位属于公共区域私人不可占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武清区下朱庄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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