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问题
按照《天津市社区物业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引导和支持业主中的党员通过法定程序成为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成员,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党员比例不低于50%;
1.其中“引导和支持”业主代表和业委会成员中党员比例不低于50%是否是强制规定?
2.若小区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代表和业委会成员中党员比例未达到50%,选举是否有效?
按照《天津市社区物业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引导和支持业主中的党员通过法定程序成为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成员,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党员比例不低于50%;
1.其中“引导和支持”业主代表和业委会成员中党员比例不低于50%是否是强制规定?
2.若小区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代表和业委会成员中党员比例未达到50%,选举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