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24-04-20

标题:请落实天津市博士人才引进补贴政策

市长您好

2022年、2023年我司共引进北大、清华、厦大、天大等博士近十名,按照《天津市引进青年人才项目实施办法》津人才组办〔2023〕5号的文件:

“对我市重点产业链企业全职引进的博士、博士后(均须非在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毕业或出站2年内留或来津工作,且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工作合同),给予每人20万元奖励资助,由市人才发展基金、企业(含国有企业、驻津企业)所在区各承担10万元,分3年拨付(第一年6万元、第二年7万元、第三年7万元)。”

本人及同事申请相关资助,得到回复均为等通知,2022年7月入职至今,即将超过两年,如仍未落实,是否再无机会申请?如不能申请,请公开信息说明,如可以申请,请提供申请渠道和截止时间。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24-04-28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与市民电话联系,详细解答了市民的问题,市民已了解。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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