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马** 提问时间:2024-04-18

标题:尚清湾社区私自出租天鹅苑小区的物业用房,杨村街道不处理!

杨村街道:

针对天鹅苑小区物业用房被出租问题,上次街道回复是“经调查该公共用房未移交到杨村街道,根据规资局反馈房屋用途为物业用房”。

请问;没有移交到杨村街道的属于全体业主的物业用房,被尚清湾居委会给出租合理吗?合法吗?作为社区的主管部门杨村街道为什么迟迟不解决和处理?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4-04-26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尚清湾社区已通过电话告知求助人,本社区已经将该情况上报杨村街道,并已由杨村街道联系民政、市场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经调查该公共用房未移交到杨村街道,根据规资局反馈房屋用途为物业用房。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武清区杨村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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