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养老金计算公式中关于个人平均工资指数计算方法的咨询
人社局领导,您好:
资料1:津劳局〔2006〕329号《天津市改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实施意见》
平均工资指数=(a1/A1+a2/A2+……+an/An)÷n
a1、a2、……、an为本人退休前1年、2年、……、n年的月平均工资(退休前1年至n年的月平均工资,以退休当年至退休前n+1年的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准)
A1、A2、……、An为本人退休前1年、2年、……、n年的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n为企业和职工按规定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资料2:津人社局发〔2019〕16号《关于2018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19年度工资...通知》:
2018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0452元,月平均工资为5871元;用于计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0480元,月平均工资为7540元
问题1:其中资料1中An是对应在资料2中的5871元还是7540元。
问题2:由于每年公布上一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时间较晚,以2023年为例,公布2022年职工平均工资的时间为2023年7月份,导致2023年1-7月份我的社保缴费基数一直是延续按照2021年平均工资的3倍上限7478元*3倍=22434元缴纳社保的,从8月份开始才按照2022年平均工资7919元*3倍=23757缴纳社保。以上情况我的工资指数应该如何计算?
问题3:在哪里能够查询到历年工资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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