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杨* 提问时间:2024-04-05

标题:吉祥家家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恶意欺诈

吉祥家家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装修过程中,未对增项内容进行告知和说明,故意隐瞒、恶意欺诈普通老百姓装修款,投诉无门,不知道如何解决。

反 馈

回复部门:河西区 回复时间:2024-04-11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住建委核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住建委没有对其装修合同产生的纠纷进行管理的职责。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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