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24-03-27

标题:天津市东丽区上东金茂智慧科学城是否达到交付条件

上东金茂智慧科学城二期于2013年12月13日交付,小区无正式通行道路,金茂集团给出临时借用柳青路进入小区大门的方案。2024年3月25日,天津宇昊集团市政园林有限公司张贴通知,自3月28日至4月28日对道路进行封闭施工,现已对道路进行了封堵。即自明日起,将无任何道路可供车辆进入该小区及已交付车库,业主生活受到极大干扰。基于上述情况,按照《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金茂智慧科学城二期是否具备交付条件,且由于不具备应急通道及消防车无法进入小区,违反了《天津市消防条例》,按照这种配套情况,我不认为其非经营性公建达到了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的领取要求,现请贵委相关负责人答疑解惑,并要求金茂按照房屋买卖合同中延迟交付标准给予相应赔偿。

反 馈

回复部门:东丽区 回复时间:2024-04-17 是否超时: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

2024年4月7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住建委、消防支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给您:

经核查,您反映的东韵雅苑非经营性公建包括居委会、警务室、公厕,按照天津市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建设和管理办法,该项目完成非经营性公建建设,且经相关部门实地核查符合交付标准后,核发新建住宅准许交付使用非经营性公建配套证明。关于上东金茂智慧科学城二期非经营性公建是否达到了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要求问题,经核实天津东辉产创有限公司东韵雅苑1-21#楼项目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非经营性公建等配套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区政务服务办根据《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于2023年10月31日为该项目办理了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许可。经现场核查,该小区西门由于道路施工尚不具备通行条件,北门能够满足消防车通行条件。该项目已按合同约定时间进行交付,不存在延期交付的问题。关于延期交付问题,可依据双方已签署的《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执行,由此产生的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住建委、东丽区消防支队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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