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云** 提问时间:2024-03-26

标题:物业未经业主同意就私自安装汽车充电桩

尊敬领导:

您好!我是花郡家园六期一名业主,物业未经业主同意就在楼门前安装汽车充电桩,去年未经业主同意已经在29号楼和11号楼中间安装了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今年又要在附近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电动汽车充电桩和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挨得很近,这都是安全隐患,万一着火爆炸危害的是附近的居民,我们业主已经说过不同意,现在物业一意孤行,麻烦领导尽快给解决一下,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4-04-02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花郡社区居委会调查核实,下朱庄街道工作人员已与物业多次沟通,目前现场已经停止施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武清区下朱庄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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