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请给明确回复林海家园未交房问题
在2019在梁头镇买的林海家园的房子,目前尚未交付,目前只有购房合同和收据,一直未开具发票,是否合规,也没有你不动产证是否合法,之前想去看看房子,售楼处说要是在物业手里,想看房子先交物业费,关键是房子目前没有达到交付标准(房子一直未安装电梯),也没有告知收房,凭什么交物业费,从19年这是延期5年的收房,这个房子是一家人借钱买的,想问这种情况怎么把老百姓的利益降到最低,根据规定超过交付日期达到合同约定的期限(一般两个月)后。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房退款,希望政府不要已开发商已跑、开发商已换、开发商已破产为理由搪塞我,如果存在这种问题,为什么当初在审批的时候不做好背调,就任凭老百姓的钱这么让他们糟蹋吗,我们难道就得活该忍气吞声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