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博士来津人才补贴及其他相关政策
2023年应届博士毕业生,24年1月份与天津市河西区高校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海河英才”行动计划〉的通知》(津党发〔2018〕17号)和《天津市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专项资助实施细则》,对于新近全职引进,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工作合同(协议)的青年后备人才,给予毕业两年内来津或留津工作的博士,连续3年,每人每年5万元生活补贴。
就目前天津市的一些人才政策进行咨询,如下:
1.博士的15万人才补贴政策(分三年发放每年给5万),目前是否继续执行?如果结束,后续是否有进一步人才引进计划发布?
2.如果实行,如何办理?24年1月入职,一直没有收到关于申请上述补贴的通知,请问以上《通知》和《实施细则》还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