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网友:
您好!
您于3月18日在津云问政中心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研究开发费用归集范围中人员人工费用,包括企业科技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科技人员的劳务费用。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科技人员占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以上答复已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若还有疑问,请与我们联系,联系人:甄晓阳,联系电话:022-58832916。
感谢您对天津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