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津政发〔2009〕23号)规定:“农业户口入伍的退役士兵和复员士官,应及时办理回农村安置手续。”
您于2003年12月应征入伍,2008年12月退出现役,入伍时为农业户口,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政府不负责安排工作。
若您有推荐就业需求,可关注“天津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或“天津市武清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获取就业信息。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