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夏** 提问时间:2024-03-11

标题:咨询业委会筹备组问题

请问,有关部门组建社区业委会筹备组没有公告告知广大业主,业主不知情,有关部门内定筹备组成员,这个筹备组合法吗?

反 馈

回复部门:河西区 回复时间:2024-03-15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梅江街核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调查,您反映的问题,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相关社区核实情况,欣水园社区居委会按照《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五十七条规定于2023年8月4日公示筹备组报名事宜,于2023年8月18日对符合要求的筹备组成员进行公示,筹备组成员选定情况通过社区党委会议,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社区物业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八条:“社区党组织讨论决定社区物业管理重大事项。通过社区党委会选出的筹备组合理合法。公示材料、照片皆有留存,后续您若有查看照片需求,可联系梅江街欣水园社区居委会。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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