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物业公司办理交房手续的时要求提前交一年物业费
2019年购买了观澜御景园的一栋住宅,在延期3年多之后,开发商终于在2023年12月底通知我去收房。结果在办理收房手续的时候,物业公司强制要求必须提前缴纳一年物业费才可以办理收房。我认为这个事情不合理。收房是我跟开发商之间的正常合同行为,物业公司作为一个没有关系的第三方,以交房作为要挟,提前收取物业费的行为是不合法也不合规的。同时开发商放纵物业公司的行为也是违规行为。希望有关部门予以纠正
2019年购买了观澜御景园的一栋住宅,在延期3年多之后,开发商终于在2023年12月底通知我去收房。结果在办理收房手续的时候,物业公司强制要求必须提前缴纳一年物业费才可以办理收房。我认为这个事情不合理。收房是我跟开发商之间的正常合同行为,物业公司作为一个没有关系的第三方,以交房作为要挟,提前收取物业费的行为是不合法也不合规的。同时开发商放纵物业公司的行为也是违规行为。希望有关部门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