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土地流转及租赁合同
市农业农村委的同志,您好;
因我村集体土地约1500多亩基本农田,以租赁的方式进行承包种植树木,所租赁土地村民并未持有合同,只有几位村民所持有非正规、不具有法律效益的租赁合同书。村民为保障自身利益,经询镇农经办同志,关于村镇之间如何建立的正规、有效的流转及租赁土地合同,以上一任经手办理,此任人员未经手办理、具体不太清楚、查阅不到了。
特此想咨询贵委,关于村集体土地被流转和租赁合同,贵委所持合规合法的相关合同。为了更好的切实切身的保障农民根本利益。对于农经办同志的答复,贵委是否予以认可??
我们作为农业农村的主管相关部门,同时肩负乡村振兴的责任,我村的情况也是村集体成员的意愿。对此,村民表示不理解。
给贵委添麻烦、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