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邓** 提问时间:2024-03-07

标题:关于天津市东丽区锦绣丽城上锦兰园业主停车问题

锦绣丽城上锦兰园小区,地上人车分流不允许进车,地下存车场车位全部闲置,只售不租,造成大量机动车小区门前小路无序停车,堵塞消防通道,物业禁止未购买车位业主临时下地下车库,如业主需要接送腿脚不方便老人,孕妇及小孩必须给物业打电话报备才允许进入,每进入车库一次必须报备一次,且电话经常无法接通,十分不便。恳请相关领导核实并协调解决业主停车问题,地下车位是否可以租售同时进行,而不是只售不租,宁可空置也不出租给业主。是否可以开放小区地上车位或者出租地下车位缓解停车压力,使小区门前道路通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另外请合理解决业主临时下地下停车场诉求,设置临停时间,方便业主正常使用需求,让业主可以正常回家而不是每次接个老人还要探视一样打电话请示,请物业实际服务于业主,而不是凌驾业主之上。

反 馈

回复部门:东丽区 回复时间:2024-03-15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住建委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给您:

地下车库产权归开发企业所有,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如对企业关于地下车位的处理方式存在异议,也可通过法律诉讼方式由人民法院对其行为效力进行裁决。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住建委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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