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姜** 提问时间:2024-03-05

标题:东丽区住建委不作为,相互推诿

1、本人购买甘肃建投项目百郦荣锦苑的商品房,交房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从23年6月该项目就多次停工无人施工,业主多次与开发商沟通,开发商隐瞒事实告知12月31日可以交房,最终在12月21日收到了延期告知函

2、因长期无人施工业主分别在23年11月1日和24年1月25日去东丽区住建委寻求帮助,住建委法治信访科将此事移交给市场服务科,他们表示没有执法权没有办法。春节过后截止到3月5日施工人员不足10人,业主前往东丽区住建委将该情况反映情况,住建委法治信访科又将此事又移交给了市场服务科,其工作人员说不负责复工复产的事宜,具体哪里负责,他也没有权利将他们叫来

综上所述,该开发商23年一年几乎没什么人施工,24年至今不足10人复工,根本不能保证24年6月30日交房,另外该项目长期无人施工存在烂尾风险,业主多次去东丽区住建委寻求帮助,作为房地产开发商的监管单位东丽区住建委,其不作为的行为,相互推诿,居然告知业主他们也管不了,让百姓失望及恐慌,我们业主多次想求见住建委领导,避而不见。我们恳请天津市政府急人民之所急,责令天津相关部门出面协调,要求开发商尽快复工复产,确保如期交房,令因开发商违约导致房子延期交付,给业主已经造成了极大损失,业主每月需要如期归还贷款根本无力再去支付租房费用,恳请天津市政府责令相关部门要求开发商按月支付业主的延期违约赔偿金作为业主的临时租房补贴。

附件:

反 馈

回复部门:东丽区 回复时间:2024-03-27 是否超时: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

2024年3月15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住建委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给您:

经与企业联系,企业表示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交付。关于延期交付问题,可依据双方签署的《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住建委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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